您的位置: 首页 >中心新闻>详细内容

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荣获“2013-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6-10-13 浏览次数: 字体:

10月11日,全省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在常州召开,交流中心在会上被授予“2013-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交流中心主任贺兴初陪同省教育厅副厅长、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王伟参加会议,并代表交流中心领取“2013-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”奖牌。此次交流中心是作为省级机关直属单位唯一单位代表参加表彰大会。

image.png

贺兴初主任上台领奖


   近年来,交流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,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,不断强化教育国际交流服务教育现代化助推力,持续打造项目品牌扩大江苏教育国际影响力,着力构建健康人才文化打造高素质团队软实力,持续优化公益助学文明单位形象,不断强化领导班子集体管理凝聚力,努力塑造文明和谐单位形象,服务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的能力显著提升, 成为全省教育国际交流主力军、主渠道和主阵地。

image.png

洪流副厅长与王伟处长、贺兴初主任合影


在三年的文明创建活动中,交流中心以积极争创文明单位为抓手,深化内部管理,日常管理追求精细化、规范化,通过组织党、团、工共建齐抓,制订文明创建规划,开展文明部门、文明员工评比,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融于单位管理、业务工作及和谐单位建设中,努力做到领导支持到位,责任落实到位,经费确保到位,推动事业持续快速发展。

image.png

贺兴初主任与省文明办活动管理处处长高民


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,交流中心将认真总结以往文明创建工作经验,进一步提高对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从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出发,更全面地顶层设计文明创建工作,使文明创建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互进得更紧密,使文明创建对交流中心总体工作推动引领得更有力,使文明创建的成效更彰显,以全省教育国际交流的新成效全力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进程。

image.png

表彰会现场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